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歡迎加入本會投保勞健保

對象:
★清潔人員(含工商大樓、工廠、政府機關、家庭清潔等)
★社區服務人員(社區總幹事、秘書、保全、園藝、機電設備維護等)
★不論正職、兼職或臨時人員,都可以加入本會投保勞健保

會員福利:
★代辦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等
★普通傷病、生育、職災、退休金等各項給付
★免費法律諮詢
★陪同協助勞資糾紛、官司訴訟等
★參加工會提供之職訓、講習、工作媒合等活動

費用:
★103年12月31日前入會者,免收入會費1000 元
★辦理勞健保會員每月會費100 元整(1 個月100 元,按季繳納300 元)
★ 未委由本會辦理勞健保之會員,每月會費只須繳50 元整。

入會方式:
★填寫入會申請書來會辦理
★所需資料:身分證、本人 2吋脫帽照片 1張
★如有眷屬加入健保,應另附戶口名簿影本 1 份。 
下載入會申請書

加保/諮詢專線:03-4555550
會址:中壢市中華路二段185號4樓(近YKK)

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經濟日報] 勞保遺屬年金最 多可追溯補發5年

忘記申請勞保遺屬年金不要慌!勞保局表示,勞保遺屬年金可以發揮保障遺屬經濟生活的功能,縱使沒有在符合請領條件時馬上提出申請,也不用擔心,因為遺屬年金可以追溯5年發給。
勞保局指出,考量符合請領遺屬年金資格之遺屬多為經濟弱勢、年邁或年幼者,常因不知相關資訊等種種因素而未能及時提出申請,為照顧遺屬生活,只要不超過5年都可以追溯補發。換句話說,遺屬雖沒有在符合請領條件當月提出申請,但勞保局仍會追溯補發,不會少領,最長可以追溯5年的給付。
舉例來說,甲君於2014年3月勞保加保期間往生,當月遺屬即已符合資格但未請領,遲至103年6月才提出申請,經勞保局審核符合規定後,可自2014年3月起開始發給遺屬年金,即3、4、5、6月的年金會於7月底一併入帳。之後各月份的遺屬年金會按月於次月底入帳。
又例如,乙君在勞保加保期間,不幸於2009年3月往生,當時遺屬即已符合遺屬年金請領條件卻未申請,直到2014年6月才提出申請,勞保局審核符合規定,會追溯補發5年份的年金。也就是說,從2009年6月開始到2014年6月份的年金,會在2014年7月底入帳,之後各月份的遺屬年金則按月於次月底入帳。至於2009年3月到5月份的年金,因為超過5年,勞保局就不會再追溯補發。
【2014/07/2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蘋果] 管委會自雇人員7月起適用勞基法

住在大樓的住戶要注意了!勞動部日前公告,7月1日起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管委會並報備者將適用《勞基法》,受僱於大樓管委會的勞工都可享有基本工資、加班費、法定工時、資遣費、特休假、勞退新制等保障,未依條例成立報備者明年元旦適用,約6千人受惠,但這也代表大樓內所有住戶都需承擔僱主責任。

對此,勞動部特地在官網放上「大廈管理委員會適用勞基法疑義常見問答專區」(http://goo.gl/y00qEP)解釋各項疑惑,包括適用《勞基法》後,未來這些勞工的僱主是「管委會」而非「管委會主委」,若發生欠薪、違法遭罰鍰等爭議,會由所有住戶負擔最後清償責任,主委只是行政文書的收件人而已。

問答區中也提及,若管委會有委託物業公司、保全公司,其派駐人員是受僱於該公司而非管委會,因此是由物業公司等負擔僱主責任。(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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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推出管委會投保專案
為了鼓勵五人以下非強制投保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協助自聘人員投保
(含清潔人員、社區秘書、保全員等)
只要管委會自聘人員在本會投保,並由管委會繳納勞健保費
本會即贈送所有管委及該自聘人員「工會福利網識別貼紙」每人一份
可享消費折扣優惠喔!
工會福利網:http://www.spa.org.tw/unions/

【為什麼管委會應該要協助自聘人員投保?】
管委會不一定要為所僱員工辦勞工保險,但當員工遭遇職業災害而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管委會依勞基法應負擔之補償費用,包括醫療費用、不能工作之工資補償(超過兩年得另支付40個月工資,以免除補償責任)、殘廢補償或死亡補償(40個月工資)極為可觀,以上職災補償可由管委會支付費用之勞保給付抵充,若管委會未為員工辦勞保,此職災補償將使管委會的財務陷入困境。

2014年6月19日 星期四

[蘋果] 基本工資7月起調整為19273 勞保年金給付調高 每月多領675元

【唐鎮宇╱台北報導】基本工資月薪下月起將由現行19047元,調高為19273元,勞保局昨宣布投保薪資分級表將隨之調整,勞工原投保薪資若低於19273元,下月起將由勞保局直接調高。

因應基本工資調漲

勞保局昨宣布下月將配合基本工資調整,調高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並逕調部分勞工的勞保投保薪資;至於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等,不在這次逕調範圍內。
勞保局昨也宣布,因2009年勞保年金實施至今,消費者物價指數累積成長率已達5.2%,達年金給付調整門檻,因此2009年當年申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失能年金、遺屬年金者,都可比照此幅度調漲,本月底就會收到調漲後金額,估六萬八千九百多人受惠,平均每人每月可多領675元。 

「可緩解勞保財務」

上班族江小姐說,希望這次調整可以緩解勞保財務問題,「既然保費一直漲,給付就不應該縮水了吧!」
另外,立院上月底修法把勞保生育給付提高到兩個月,當時也開放領農保生育給付者可同時領勞保生育給付,但最近勞保局發現,《農保條例》母法已規定兩者只能擇一領取,出現兩法律互相矛盾,勞保局近期已發文詢問農保主管機關內政部該如何處理。農保去年有四千二百多件生育給付,每件給付可領兩個月、約二萬零四百元。 

勞保費用調漲資訊

◎實施日:7月1日起
◎調整內容:配合基本工資調漲,原以「19047元」和「19200元」投保者,下月起自動調高以「19273元」投保
資料來源:勞保局、《蘋果》採訪整理 

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

[蘋果] 法律信箱:頂樓漏水 管委會須修繕

高雄俞小姐問:
我住在7樓華廈,當初是預售屋時買2間打通為1間,所有權是7樓之2、7樓之3,但只有一扇大門進出屋內,入住後管委會評估可只繳1戶的管理費,迄今20年。現因頂樓漏水,管委會無意處理,勢必要以訴訟途徑解決,請問管委會日後可追繳過去20年2戶的管理費嗎?頂樓漏水管委會須負責修繕嗎?

律師陳尹章答: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3款及36條規定,屋頂的所有權屬於全體住戶同有,且屋頂漏水的維護、修繕責任屬於管理委員會。 

能追繳5年管理費

不過,若漏水原因來自讀者專用部分管線時,該漏水的修繕責任屬於住戶本身,反之,如漏水原因為共用部分,則管理委員會有責任負責修繕,因此建議讀者先釐清造成漏水的原因。
在實務上,法院審理漏水衍生案件,通常會由鑑定人鑑定產生原因,但一般而言,爭議雙方需要支出金錢(訴訟費用與鑑定費用等)及耗費時間和心力。因此,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讀者最好先與管理委員會協調出雙方都能接受的處理方式。
而讀者擔心遭管委會追討另戶的管理費的部分,讀者可以主張與管委會早已協議過要如何繳納管理費,管委會並確實讓讀者只繳納1戶管理費長達20年。就算管委會執意追繳管理費,依《民法》第126條規定,最多也只能從請求時起往回追繳5年內的管理費。
記者賴又嘉採訪整理 

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蘋果] 生育給付翻一倍 可領5.6萬

生育給付翻一倍 可領5.6萬

年14萬婦受惠「不無小補 不想多生」

 
 
勞動部昨宣布推動修法,擬調高勞保生育給付數額。資料照片
【唐鎮宇╱台北報導】為了鼓勵女性生育,勞動部昨宣布推動修法,勞保生育給付將比照公保標準,由現行給付月投保薪資一個月提高到兩個月,女性勞工生育給付將從平均二萬七千多元增加到近五萬六千元,每年約有十四萬人受惠,草案預計本會期送立院審議,最快六月實施。但有上班族認為,這筆錢意義不大,不會因此想要多生。
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邀勞動部長潘世偉業務報告,藍委蘇清泉質詢時說,《公教人員保險法》日前修法通過,公務員生育給付將加到二個月薪俸,詢問潘世偉「勞保是否要跟進?」潘回答說,如果整個國家少子化嚴重,「假設我們能盡棉薄之力,基本上可接受,一定會來做。」潘之後並承諾,勞動部將提《勞工保險條例》修法。 
有女性勞工認為提高生育給付無助鼓勵生育。圖非受訪者。設計畫面

年增40億元支出

現行《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女性勞工投保勞保滿二百八十天後分娩、或投保滿一百八十一天後早產,即可依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一個月的生育給付。我國去年申請勞保生育給付約近十四萬件,給付金額達三十八億九千多萬元,平均每件可領到二萬七千九百六十元;若生育給付加碼到兩個月,平均每位生育的女性勞工可領到五萬五千九百多元。
勞動部官員說,給付將由勞保基金支出,目前勞保基金約有五千三百四十億元規模,生育給付加碼後每年將增加近四十億元支出,「還在可承受範圍內。」修法草案預計在本會期送到立院審議,依立法時程推估,若順利三讀通過,最快六月就可上路。 

「算是錦上添花」

目前懷孕八個月、快要生第一胎的上班族陳小姐表示,她原先已計劃要生兩個,政府增加勞保生育給付「不無小補」,但不會改變她的生育計劃。陳小姐解釋,養育小孩的錢從哪來,很多人都有這方面疑慮,但其實「多一口人不會多花多少錢」,社會環境氛圍如教育體系、治安等能不能改善,才是決定大家要不要多生的關鍵。
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李大華說,近來一直吵加薪議題,但短期內上班族若看不到加薪前景時,如果能透過生育給付增加上班族收入,對即將迎接新生命的家庭來說是「錦上添花」,但對於本來就不想生的上班族,可能還是依然無感。 

教育醫療應降價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說,婦女生育的待遇不應該因為職業別而有所不同,勞保若為了要與公保平等而加碼,是好的;但若真想要刺激生育率,小筆的補助產生不了多大效果,小孩未來的教育、醫療、托育等花費較貴的項目能否降低價格才是關鍵。 

生育給付加碼規劃

◎申請資格:
參加勞保滿280天後分娩
參加勞保滿181天後早產
◎現行金額:1個月平均投保薪資
◎修法規劃:增為2個月平均投保薪資
◎上路時間:預估最快今年6月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現行生育相關假別

◆產檢假:無,但女性受僱者可請產假、特休假、事假或病假來產檢
◆陪產檢假:無,但可請特休假、事假或家庭照顧假來處理
◆陪產假:配偶分娩時,可請3天有薪陪產假
註:勞動部查詢管道0800-085-151
資料來源:勞動部 

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中時] 基本時薪調升 元旦起變115元

明年元旦起多項新制上路,基本工資時薪將由109元調高到115元,約32萬名勞工受惠,勞保費率(含就業保險)將由9%漲至9.5%,970多萬名勞工受影響。
103年起元旦新制
勞保費每月增加19元
勞工保費也隨之增加,以第1級月投保薪資1萬9047元(基本工資)計算,勞工每月平均要多繳19元保費,企業負擔每名員工的保費則會增加66元;若以投保上限4萬3900元計算,勞工每月增加保費44元,雇主要多負擔154元。
177萬人月薪將增加
另外,明年7月起基本工資月薪將由1萬9047元調高到1萬9273元,約177萬名勞工受惠,包括153萬名本勞和24萬名外勞。
至於保費部分,明年7月起,若以調漲後的基本工資1萬9273元,作為第1級月投保薪資計算,勞工每月要繳的保費,比明年元旦起交的錢,還要多5元,雇主負擔則多16元。
專案勞動檢查盯違規
勞委會指出,每次基本工資調漲後都有專案勞動檢查,今年月薪及時薪調漲後,至今共有230家事業單位因違反基本工資規定挨罰,可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還可公布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姓名。若勞工權益受損,可向各地勞工局或撥打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

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曠職一天扣三天薪水 老闆已經違法

  小羊是二度就業婦女,在圖書館擔任清潔工,雇主是承包圖書館清潔工作的外包公司。雖然公司的待遇普通,但圖書館職員對清潔工態度還算不錯,小羊對這份工作大致上還算滿意。

  有一天,公司發給同仁新的工作規則,當中增列:「員工無正當理由曠職一天,公司有權扣其三天之薪水……」條款。雖然大家都是奉工守法的勞工,但對於公司的作法仍有疑慮。大家都很想了解,公司可以規定曠職一天扣三天薪水嗎?


當然不可以,曠職一天只能扣當日薪水。

依據勞基法第70條之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行。

然而,公司如果在工作規則中規定了許多不合理的要求,而內容又有違反法令的強制與禁止規定,就會無效。

勞委會解釋,曠職當日薪水的確可以不發給,但是也只能扣發當日薪水,並不可以扣發其他薪水。同時,根據勞基法第22條公司不能預扣員工的薪水。所以說,小羊的公司不能這樣規定,就算已經寫進工作規則也是無效的。


勞工申訴專線:0922-635756(杜先生)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NOWnews] 勞保、國民年金「救命錢」立院初審不得扣押


為了保障民眾年老時,維持基本的經濟生活,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在25日,初審通過《勞保條例》與《國民年金法》修正條文,勞保和國民保險年金專戶,不得作為讓與、抵消、扣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對此勞委會表示,為了保障弱勢勞工和遺屬的基本經濟安全,支持修法。
對許多弱勢家庭來說,勞保年金是「救命錢」,尤其當一家人都仰賴一人經濟收入來維持家計時,卻發現這樣的「救命錢」竟被銀行扣押無法領取,讓家人會欲哭無淚、甚至是走投無路。這樣的情況在台灣社會不算少數,為了避免這類的狀況再度發生,立委提案修法,25日初審通過《勞保條例》與《國民年金法》修正條文。
勞保局總經理羅五湖表示,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的給付,就是要讓民眾維持老年的基本生活,本來就不該抵扣。但現行的制度,只要年金匯入帳戶,和其他錢混在一起就會被扣押。他還說目前勞保年金的請領,每月約有100多人屬於銀行扣押戶,改要求勞保局開立支票,至今已達4600人。
社福委員會初審通過《勞保條例》第29條、《國民年金法》第55條修正草案明定,年金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消、扣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對此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表示,現今台灣社會存有許多「社會邊緣人」的家庭戶,一旦提案修法通過,將可保障這類弱勢家庭的經濟和生存權。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中時] 百萬自營者 可領勞退金

  • 2013-11-26 01:19
  •  
  • 中國時報
  •  
  • 林思慧、朱芳瑤/台北報導
退休 更有保障立法院初審通過自營作業者自行提撥新制勞工退休金,目前國內自營作業者約131萬人,如計程車駕駛、SOHO族、攤販等行業。圖為排班計程車司機。(本報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退休 更有保障立法院初審通過自營作業者自行提撥新制勞工退休金,目前國內自營作業者約131萬人,如計程車駕駛、SOHO族、攤販等行業。圖為排班計程車司機。(本報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未來自營作業者老年生活有保障了!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初審修正通過《勞退條例》修正草案,讓超過百萬名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退休金,未來可自行選擇加入勞退新制、領取勞退年金,有助減輕高齡化社會老年照顧問題。
 「自營作業者」就是泛指無一定雇主的勞工,包括計程車司機、SOHO族(在家工作者)、攤販老闆等,勞委會推估有131萬人,目前雖可透過工會加入勞保,未來自行選擇是否納入勞退新制,將擁有雙重退休保障。
 131萬人可自願提繳
 《勞退條例》也擴大強制提撥適用對象,包括外配或陸配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依法規定得在台繼續居留工作者,都納入適用勞退新制,雇主必須強迫提撥退休金,以保障其退休生活。
 勞保局總經理羅五湖表示,目前在台工作且投保勞保的外配為1萬7000人、陸配1萬4000人,預期這些外籍配偶未來將變成我國國人,所以比照我國國民待遇,修法通過後,就可直接適用。
 外配陸配適用新制
 此外,為因應身心障礙者提前退休,《勞退條例》增訂提早請領退休金規定。羅五湖說,此條文適用者為較重度障礙、幾乎已喪失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者,若有15年以上工作年資,可自行選擇請領一次退休金或月退金。
 羅五湖表示,目前勞退新制雇主需為勞工按月提繳最少每月工資6%的勞退金,勞工可自願提繳最多6%,年滿60歲時得請領。自營作業者沒有雇主,無從提繳新制勞退,現在修法開放,鼓勵自營作業者為老年生活做準備。
 重殘者可提早請領
 勞保局表示,針對重殘以上受雇勞工勞保局有補助勞保保費,人數約兩萬人;法案通過後,可適用者應比兩萬人少,因為有些勞工選擇勞保舊制,而且有些勞工不見得會提早領取。修正條文也明定,若雇主違法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按月處罰。
 同時,考量大企業勞工多選擇勞退舊制,現行規定選擇參加年金保險勞工人數需達全體勞工1/2以上,才能實施,較難達成;修正為兩百人以上事業單位,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如有勞工以書面提出選擇投保年金保險,即可開辦。
 此外,社環委員會昨也通過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臨時提案,要求勞委會1個月內檢討延壽年金可行性,3個月內提出相關修法。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允許自營作業者能自行提撥勞退,是鼓勵勞工儲蓄的概念。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爵安也肯定這項修法,能鼓勵自營作業者及早存養老金。

[聯合] 立院初審 僱外陸配要提勞退金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獲准居留而在台工作的外配或陸配,雇主須強制提撥退休金。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下午審查勞退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條文明定,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中華民國籍勞工;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工作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外配或陸配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依法規定得在台繼續居留工作者。
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勞退條例適用對象具實際從事勞動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不適用勞基法勞工身分之一,得自願依勞退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總經理羅五湖會後受訪表示,目前在台工作有投保勞保的外配約1萬7000人、陸配約1萬4000人,修法通過後,這些人就能直接適用;此外,約131萬名自營作業者,修法後也可自願依勞退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

初審通過條文規定,勞工未滿60歲,有領勞保條例所定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3等以上一次失能給付、領國民年金法所定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等情形,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但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領月退休金者,由勞工決定請領年限。

羅五湖說,基本上是對較重度障礙、幾乎已喪失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朋友,如有15年以上工作年資,可選擇領一次金或領月退金,由於他們較清楚自己身體狀況,讓身心障礙朋友能自行選擇。
此外,社環委員會初審通過,雇主違反規定,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按月處罰。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勞保年金vs國民年金超級比一比


項目
勞保年金
實施日期
98年1月1日
97年10月1日
參加對象
有工作者
年滿25歲未滿65歲無工作亦無保險者(含學生、家庭主婦等)
未滿65歲且於97年12月31日前申領勞保老年給付者
強制納入國保
保險費率
施行第1至2年為7.5%(職業工會6.5%開辦)
第三年為8%其後每年調高0.5%至10%自10%
當年度起每2年調高0.5%至最高13%
第1年至2年6.5%開辦
每2年增加0.5%最高12%
投保薪資
18780元至43900元
18780元
所得替代率及給付標準
所得替代率為1.55%
A
式:
3,000
元+平均投保薪資x年資x0.755%
B
式:
平均投保薪資x年資x1.55%
所得替代率1.3%
A
式:
3,500
元+17,280x年資x0.65%
B
式:
17,280 x
年資 x 1.3%
平均投保薪資
投保年資中,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之平均
17,280元(固定)
保險費負擔比率
1.受雇勞工:雇主:70%;勞工20%;政府10%
2.
職業勞工:勞工:60%;政府40%
被保險人:60%
政府:40%
給付項目
1.普通事故:生育、傷病、身心障礙、老年、及死亡給付
2.職業災害:傷病、身心障礙、死亡及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身心障礙、老年及遺囑年金
老年給付選擇權
1.97年12月31日前有勞工保險年資者,均有權選擇一次金或年金之機會
2.
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被保險人或其遺囑得於請領身心障礙給付、老年給付或遺囑給付時,選擇請領現制一次金給付或年金給付
3.
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於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者,遺囑得選擇身心障礙或老年一次金扣險已領年金總額之差
固定領年金
老年給付
給付資格
60歲開始請領(實施後滿10年增加1歲)
每延後一年請領,增給4%,最多增加5至20%
每提前一年請領,減給4%,最多減少5至20%
65歲開始請領

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自由】政府基金被坑殺 寶來投信前協理等被起訴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特偵組偵辦寶來投信前協理瞿乃正與日盛投信前投資長陳平涉嫌利用代操勞退勞保基金之便,炒作特定股票,造成政府基金損失38億餘元,兩人不法獲利7100多萬元,今依刑法背信罪及違反證交法等罪嫌將陳、瞿兩人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併科罰金,另由相關政府單位求償。
  
 特偵組查出,光是陳平造成政府基金損失32億損失,個人獲利5000多萬元,瞿乃正則造成政府基金損失5億5000多萬元,個人獲利約1437萬元,檢方第一時間分別查扣兩人名下股票和現金及不動產。
  
 特偵組指出,這兩名基金經理人以「先行交易」、「相對委託交易」及無合理分析基礎即大量買股等手法,造成政府基金及全民慘賠。
  
 特偵組說,陳、瞿兩人在政府基金進場前,以事先買進特定股票,在政府基金退場前,又搶先一步賣出持股,基金經理人先行佈局,提早下車,最晚下車的卻是政府基金,造成政府基金幫忙抬轎,但基金經理人早已下車,害政府基金被套牢,基金經理人低買高賣,政府基金卻是高買低價殺出慘賠,導致政府基金及全民受害。
  
 特偵組查出,陳、瞿兩人還以「相對委託交易」方式,由基金經理人私下用人頭賣出股票,再讓政府基金進場接收股票,形同倒貨給政府基金,此外,還在沒有合理依據下,買進一堆股票,造成政府基金慘賠。
  
 特偵組代理發言人張進豐表示,此案是去年接獲民眾檢舉,今年4月兵分八路搜索,約談瞿乃正等8人到案,瞿訊後被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等罪,諭令1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陳平則以400萬元交保,由於手法特殊,犯罪金額龐大,經檢察總長核定為特殊重大案件。
  
 此外,包括勞保、勞退、退撫及國保基金等政府4大基金曾慘賠898億元。其中ING安泰投信前基金經理人謝青良涉利用代操勞退基金之便,炒作「盈正豫順」股票,導致虧損1億多元,此案仍由台北地檢署另行偵辦中。
  
 至於盈正案爆發後,38家投信全面清查1500名經理人,發現有4名基金經理人持股異常,包括自己或配偶持股部位與其操作基金或代操部位股票相同,更有5名經理人在自清階段離職啟人疑竇,4大基金委外代操更顯疑雲重重。
【2013/10/16 15:24】

【中時】頂樓歸誰用?依契約大不同

樓頂平台「使用權」如何歸屬?

  • 【撰文/師慧君;諮詢專家/承理法律事務所律師 李岳洋;攝影/陳韋帆】

樓頂平台是公寓大廈最易產生爭議的區域之一,除了常有住戶占用,買賣房屋時也易引起糾紛,究竟頂樓使用權該如何界定?住戶們又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今年初方婷搬進一棟七樓中古華廈,某天心血來潮爬上頂樓,發現樓上擺放了不少漂亮的盆栽,原本就喜歡蒔花弄草的她,正愁家中沒有多餘空間可以利用,再加上她住在六樓,和頂樓之間只相隔一層,上樓很方便,於是便購買了幾株樹苗,放在頂樓角落的位置,打算享受種花的樂趣。

















沒想到,兩天之後,七樓住戶竟然要求方婷將盆栽移走,並聲稱頂樓的使用權一向屬於最上層住戶,其他鄰居也從來沒有異議。方婷雖然不服,但為了不傷和氣,只好把盆栽搬回家。

半年後,方婷聽到頂樓傳來施工的聲音,上樓一看,發現七樓住戶請人來搭建採光罩,不但面積涵蓋了整個頂樓,還把柱子架設在女兒牆上。

方婷向社區管委會詢問此事,沒想到管委會表示七樓住戶獨自享有頂樓使用權,是居民們長久以來的「共識」,只要不是加蓋房屋,管委會就無權干涉其使用方式。但方婷認為,七樓住戶占用頂樓於法沒有依據,再加上搭蓋的採光罩又尺寸過大,應該算是違建,還損害到其他住戶的權益。

面對如此惡霸的鄰居,方婷越想越氣,於是向當地拆除大隊舉報。隔沒多久,頂樓的採光罩果然被拆了,但七樓住戶也得知舉報人就是方婷,從此兩戶人家大生嫌隙,見了面也不打招呼。

難道頂樓使用爭議只能永遠無解嗎?使用權到底該如何界定?住戶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第二種情況,則是頂樓住戶長年占用樓頂平台,樓下住戶從未表達反對意見,因而被法官推定為「默示同意」,樓頂平台的使用權就會被判定屬於頂樓住戶。但足以推定為「默示同意」的時間長短,僅能靠法官自由心證判定,因此較具爭議。

就法理上來說,若頂樓住戶享有專用權,的確可以要求樓下住戶不能使用樓頂平台,但以敦親睦鄰的角度來看,即使擁有專用權,最好還是和鄰居妥善溝通,甚至主動分擔較多的管理清潔費,以免引起鄰居不滿。

有專用權,就可以任意使用樓頂平台?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樓頂平台的使用方式,須按照原本的性質與構造。由於樓頂平台具有逃生避難功能,即使屋主擁有使用權,也不能任意加蓋建物、改變結構,或裝置會阻礙逃生的設施。尤其加蓋物會增加建築載重,恐危害結構安全,最易被舉報。

在頂樓種花、種菜、裝設曬衣架,都屬合理使用範圍,但不可妨害其他住戶的安全及衛生;如欲搭建透明棚架、鴿舍等,除了須遵守建築法的尺寸規定,最好取得其他住戶書面同意。此外,擁有專用權的住戶,不可占用逃生通道或將逃生門上鎖。

  • 中時電子報 2013-10-16
  • 第201310期

【聯合報】175公分女保全 被嫌太高解僱


就業服務法保障就業機會平等,規範雇主不得歧視員工及求職者;若雇主嫌員工及求職者太高或太胖、身上有刺青、長得不正點而有差別待遇、解僱或不錄用,都屬容貌歧視,會挨罰。

法界人士指出,就業服務法禁止雇主歧視員工或求職者的項目有十六項,包括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曾是工會會員身分等;違者可處卅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其中容貌指的是長相、身高、體重等外在條件。

新北市勞工局過去曾接獲一名女保全員申訴,她指公司以她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高到不符公司要求的標準而解僱。勞工局認為業者有容貌歧視而調查,但後來因勞資和解而撤案。

一名體重一百多公斤的男子申訴,說他應徵一家電腦程式工程師,公司卻嫌他太胖而未錄用他。勞工局調查後認為沒有具體事證證明業者有容貌歧視而結案。

曾有航空公司招募空服員,規定女性身高須一百六十公分、男性一百七十公分以上;台北市勞工局認定有容貌歧視,罰卅萬元;後來許多航空公司招考新人時避免挨罰,改採以赤腳站立伸手能碰到機艙行李箱高度為身高標準。

【2013/10/13 聯合報】@ http://udn.com/

【蘋果日報】桃機清潔工偷吃不起訴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國際機場外包清潔公司王姓清潔工(53歲)今年4月28日晚間因連續工作而肚子餓,在第一航廈櫃檯偷竊「農牧產品棄置箱」(供旅客攜帶未經檢疫的農牧產品拋棄之用,並由防檢局統一銷毀)內的芒果、肉鬆蛋捲、蘋果等物食用,吃不完地就丟到一般垃圾桶,案經航警局據報查獲依竊盜罪送辦。

桃園地檢署考量王姓清潔工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係一時飢餓才偷吃,其情亦堪憫恕,依職權不予起訴處分。

工會點評:中高齡、彈性勞動、長工時、低薪水,是外在條件逼勞工偷吃,還是勞工自己愛吃?

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卡債族如何領取勞保老年年金

    近日有會員詢問,因積欠卡債無法償還,已經使生活陷入困頓,擔心未來月領勞保年金的時候會被銀行強制扣抵。
    其實勞保局有相關規定,可以讓卡債族順利領取老年給付,茲將相關法令及申領流程披露如下:
    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第1項明文規定:「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各種保險給付之權利,不得讓與 、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所以在各項給付在未匯入領取人戶頭之前都受該條文的保護,因此在申請給付時千萬不要勾選匯入戶頭 (一旦給付匯入戶頭即視為領取人私有財產而遭債權銀行扣抵);可以選擇親自到勞保局領取或寄領支票。
    申請按月寄送勞保老年年金支票,勞保局會要求領取人出具帳戶遭凍結證明,但是要卡債族向債權銀行索取證明,無異是自討苦吃。建議可上「聯合徵信中心」網站下載「個人信用報告書」表格下來填寫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一份「個人信用報告書」,等報告書下來後連同勞保各項申請書寄送勞保局。
    勞保局按月寄送的支票須受票人攜身分證親自到土地銀行或各分行兌現。

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103年漲基本工資…最低時薪115元 每月工資19273元

漲基本工資…最低時薪115元 每月工資19273元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24)日核定明年度基本工資調整方案,明年元旦起,每小時基本工資調升至115元;明年7月起,每月基本工資調至19,273元。
此外,明年起基本工資審議會不再年年開,只有在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累計達3%時才召開。近十年國內CPI漲幅平穩,僅2005年2.30%、2008年上漲3.52%,其餘時間多在2%以下。依新制規定推算,未來工資審議委員會將是平均三年召開一次,打破近五年來固定每年第3季召開慣例。
行政院表示,明年元旦起基本時薪調整至115元,月薪從7月1日起調整至19,273元,預估有208萬名勞工受惠,包括31萬名領取時薪的打工族,及176萬名月薪族。
江揆表示,照顧勞工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責任,未來將要求勞委會衡酌勞動情勢與經濟發展情況,持續審慎檢討基本工資,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
基本工資審議會委員、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指出,基本工資審議會議不再年年開,表面上資方占便宜,實際上卻可讓基本工資與CPI漲幅掛勾,「CPI漲幅僅1%,代表物價穩定,基本工資未必要漲;但來到3%時,就具備調漲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了。」
他表示,過去五年每年召開工資審議委員會,外界就預期工資一定要漲,讓勞、資雙方壓力都很大。

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爆肝族! 保全、清潔工 過勞死風險高



保全人員工作時間長,經常需要日夜輪班,生活作息不正常,是過勞的高風險族群。
圖/本報資料照片
你累了嗎?勞委會統計近三年半來的勞保職災死亡給付,結果逾千名職災死亡勞工中,有百分之十一死於過勞;進一步分析各行業的過勞死亡率,保全、派遣和清潔工為主的「支援服務業」最「爆肝」,平均每年每百萬人中就有十五人被「操死」。根據統計,支援服務業三年半來,共有卅三人職災死亡,其中十八人因過勞而死,每兩件職災死亡案中,就有逾一人是死於過勞;檢視今年前半年的數字,全國十三名過勞死的勞工中,支援服務業就占五人,比率最高。保全、派遣和清潔工,是過勞死風險最高行業。
勞委會勞動檢查處長吳世雄說,保全人員工時長,且須夜間輪班,較易因工作疲勞引發過勞死(腦心血管疾病)。
勞委會統計,二○一○年至今年六月,各行業過勞死總人數中,以製造業卅三人最多,運輸及倉儲業也有廿人,其餘在支援服務業、批發零售業及營造業,分別有十八、十二和十一人。
不過吳世雄說,由於各行業勞工人數不同,只看過勞死總人數無法精確掌握過勞死風險,改以各行業的死亡率來比較,支援服務業、運輸倉儲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用水供應及汙染整治業才是前四大風險行業,不動產業和營造業則並列第五。
對照去年勞檢資料,過勞死較高風險的行業,被抓到違反工時規定的比率也偏高。像運輸倉儲業中,國道客運和貨運司機經常投訴「日也操、暝也操」,高達五分之一的業者被抓到有超時違規,甚至有司機一天工作十四小時以上。
勞委會表示,員工需要長時間工作、輪班、夜間工作及工作負荷重的事業單位,一定要遵守相關工時、加班及休息規定,否則只要被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發現違規,將可開罰二萬到卅萬元罰鍰。不過勞團批評,罰則太輕,業者根本罰不怕。
【2013/09/14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