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勞保年金vs國民年金超級比一比


項目
勞保年金
實施日期
9811
97101
參加對象
有工作者
年滿25歲未滿65歲無工作亦無保險者(含學生、家庭主婦等)
未滿65歲且於971231日前申領勞保老年給付者
強制納入國保
保險費率
施行第12年為7.5%(職業工會6.5%開辦)
第三年為8%其後每年調高0.5%10%10%
當年度起每2年調高0.5%至最高13%
1年至26.5%開辦
2年增加0.5%最高12%
投保薪資
18780元至43900
18780
所得替代率及給付標準
所得替代率為1.55%
A
:
3,000
+平均投保薪資x年資x0.755%
B
:
平均投保薪資x年資x1.55%
所得替代率1.3%
A
:
3,500
+17,280x年資x0.65%
B
:
17,280 x
年資 x 1.3%
平均投保薪資
投保年資中,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之平均
17,280(固定)
保險費負擔比率
1.受雇勞工:雇主:70%;勞工20%;政府10%
2.
職業勞工:勞工:60%;政府40%
被保險人:60%
政府:40%
給付項目
1.普通事故:生育、傷病、身心障礙、老年、及死亡給付
2.職業災害:傷病、身心障礙、死亡及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身心障礙、老年及遺囑年金
老年給付選擇權
1.97年12月31前有勞工保險年資者,均有權選擇一次金或年金之機會
2.
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被保險人或其遺囑得於請領身心障礙給付、老年給付或遺囑給付時,選擇請領現制一次金給付或年金給付
3.
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於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者,遺囑得選擇身心障礙或老年一次金扣險已領年金總額之差
固定領年金
老年給付
給付資格
60歲開始請領(實施後滿10年增加1)
每延後一年請領,增給4%,最多增加520%
每提前一年請領,減給4%,最多減少520%
65歲開始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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