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中時] 基本時薪調升 元旦起變115元

明年元旦起多項新制上路,基本工資時薪將由109元調高到115元,約32萬名勞工受惠,勞保費率(含就業保險)將由9%漲至9.5%,970多萬名勞工受影響。
103年起元旦新制
勞保費每月增加19元
勞工保費也隨之增加,以第1級月投保薪資1萬9047元(基本工資)計算,勞工每月平均要多繳19元保費,企業負擔每名員工的保費則會增加66元;若以投保上限4萬3900元計算,勞工每月增加保費44元,雇主要多負擔154元。
177萬人月薪將增加
另外,明年7月起基本工資月薪將由1萬9047元調高到1萬9273元,約177萬名勞工受惠,包括153萬名本勞和24萬名外勞。
至於保費部分,明年7月起,若以調漲後的基本工資1萬9273元,作為第1級月投保薪資計算,勞工每月要繳的保費,比明年元旦起交的錢,還要多5元,雇主負擔則多16元。
專案勞動檢查盯違規
勞委會指出,每次基本工資調漲後都有專案勞動檢查,今年月薪及時薪調漲後,至今共有230家事業單位因違反基本工資規定挨罰,可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還可公布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姓名。若勞工權益受損,可向各地勞工局或撥打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

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曠職一天扣三天薪水 老闆已經違法

  小羊是二度就業婦女,在圖書館擔任清潔工,雇主是承包圖書館清潔工作的外包公司。雖然公司的待遇普通,但圖書館職員對清潔工態度還算不錯,小羊對這份工作大致上還算滿意。

  有一天,公司發給同仁新的工作規則,當中增列:「員工無正當理由曠職一天,公司有權扣其三天之薪水……」條款。雖然大家都是奉工守法的勞工,但對於公司的作法仍有疑慮。大家都很想了解,公司可以規定曠職一天扣三天薪水嗎?


當然不可以,曠職一天只能扣當日薪水。

依據勞基法第70條之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行。

然而,公司如果在工作規則中規定了許多不合理的要求,而內容又有違反法令的強制與禁止規定,就會無效。

勞委會解釋,曠職當日薪水的確可以不發給,但是也只能扣發當日薪水,並不可以扣發其他薪水。同時,根據勞基法第22條公司不能預扣員工的薪水。所以說,小羊的公司不能這樣規定,就算已經寫進工作規則也是無效的。


勞工申訴專線:0922-635756(杜先生)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NOWnews] 勞保、國民年金「救命錢」立院初審不得扣押


為了保障民眾年老時,維持基本的經濟生活,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在25日,初審通過《勞保條例》與《國民年金法》修正條文,勞保和國民保險年金專戶,不得作為讓與、抵消、扣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對此勞委會表示,為了保障弱勢勞工和遺屬的基本經濟安全,支持修法。
對許多弱勢家庭來說,勞保年金是「救命錢」,尤其當一家人都仰賴一人經濟收入來維持家計時,卻發現這樣的「救命錢」竟被銀行扣押無法領取,讓家人會欲哭無淚、甚至是走投無路。這樣的情況在台灣社會不算少數,為了避免這類的狀況再度發生,立委提案修法,25日初審通過《勞保條例》與《國民年金法》修正條文。
勞保局總經理羅五湖表示,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的給付,就是要讓民眾維持老年的基本生活,本來就不該抵扣。但現行的制度,只要年金匯入帳戶,和其他錢混在一起就會被扣押。他還說目前勞保年金的請領,每月約有100多人屬於銀行扣押戶,改要求勞保局開立支票,至今已達4600人。
社福委員會初審通過《勞保條例》第29條、《國民年金法》第55條修正草案明定,年金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消、扣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對此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表示,現今台灣社會存有許多「社會邊緣人」的家庭戶,一旦提案修法通過,將可保障這類弱勢家庭的經濟和生存權。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中時] 百萬自營者 可領勞退金

  • 2013-11-26 01:19
  •  
  • 中國時報
  •  
  • 林思慧、朱芳瑤/台北報導
退休 更有保障立法院初審通過自營作業者自行提撥新制勞工退休金,目前國內自營作業者約131萬人,如計程車駕駛、SOHO族、攤販等行業。圖為排班計程車司機。(本報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退休 更有保障立法院初審通過自營作業者自行提撥新制勞工退休金,目前國內自營作業者約131萬人,如計程車駕駛、SOHO族、攤販等行業。圖為排班計程車司機。(本報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未來自營作業者老年生活有保障了!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初審修正通過《勞退條例》修正草案,讓超過百萬名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退休金,未來可自行選擇加入勞退新制、領取勞退年金,有助減輕高齡化社會老年照顧問題。
 「自營作業者」就是泛指無一定雇主的勞工,包括計程車司機、SOHO族(在家工作者)、攤販老闆等,勞委會推估有131萬人,目前雖可透過工會加入勞保,未來自行選擇是否納入勞退新制,將擁有雙重退休保障。
 131萬人可自願提繳
 《勞退條例》也擴大強制提撥適用對象,包括外配或陸配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依法規定得在台繼續居留工作者,都納入適用勞退新制,雇主必須強迫提撥退休金,以保障其退休生活。
 勞保局總經理羅五湖表示,目前在台工作且投保勞保的外配為1萬7000人、陸配1萬4000人,預期這些外籍配偶未來將變成我國國人,所以比照我國國民待遇,修法通過後,就可直接適用。
 外配陸配適用新制
 此外,為因應身心障礙者提前退休,《勞退條例》增訂提早請領退休金規定。羅五湖說,此條文適用者為較重度障礙、幾乎已喪失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者,若有15年以上工作年資,可自行選擇請領一次退休金或月退金。
 羅五湖表示,目前勞退新制雇主需為勞工按月提繳最少每月工資6%的勞退金,勞工可自願提繳最多6%,年滿60歲時得請領。自營作業者沒有雇主,無從提繳新制勞退,現在修法開放,鼓勵自營作業者為老年生活做準備。
 重殘者可提早請領
 勞保局表示,針對重殘以上受雇勞工勞保局有補助勞保保費,人數約兩萬人;法案通過後,可適用者應比兩萬人少,因為有些勞工選擇勞保舊制,而且有些勞工不見得會提早領取。修正條文也明定,若雇主違法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按月處罰。
 同時,考量大企業勞工多選擇勞退舊制,現行規定選擇參加年金保險勞工人數需達全體勞工1/2以上,才能實施,較難達成;修正為兩百人以上事業單位,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如有勞工以書面提出選擇投保年金保險,即可開辦。
 此外,社環委員會昨也通過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臨時提案,要求勞委會1個月內檢討延壽年金可行性,3個月內提出相關修法。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允許自營作業者能自行提撥勞退,是鼓勵勞工儲蓄的概念。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爵安也肯定這項修法,能鼓勵自營作業者及早存養老金。

[聯合] 立院初審 僱外陸配要提勞退金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獲准居留而在台工作的外配或陸配,雇主須強制提撥退休金。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下午審查勞退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條文明定,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中華民國籍勞工;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工作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外配或陸配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依法規定得在台繼續居留工作者。
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勞退條例適用對象具實際從事勞動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不適用勞基法勞工身分之一,得自願依勞退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總經理羅五湖會後受訪表示,目前在台工作有投保勞保的外配約1萬7000人、陸配約1萬4000人,修法通過後,這些人就能直接適用;此外,約131萬名自營作業者,修法後也可自願依勞退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

初審通過條文規定,勞工未滿60歲,有領勞保條例所定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3等以上一次失能給付、領國民年金法所定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等情形,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但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領月退休金者,由勞工決定請領年限。

羅五湖說,基本上是對較重度障礙、幾乎已喪失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朋友,如有15年以上工作年資,可選擇領一次金或領月退金,由於他們較清楚自己身體狀況,讓身心障礙朋友能自行選擇。
此外,社環委員會初審通過,雇主違反規定,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按月處罰。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勞保年金vs國民年金超級比一比


項目
勞保年金
實施日期
9811
97101
參加對象
有工作者
年滿25歲未滿65歲無工作亦無保險者(含學生、家庭主婦等)
未滿65歲且於971231日前申領勞保老年給付者
強制納入國保
保險費率
施行第12年為7.5%(職業工會6.5%開辦)
第三年為8%其後每年調高0.5%10%10%
當年度起每2年調高0.5%至最高13%
1年至26.5%開辦
2年增加0.5%最高12%
投保薪資
18780元至43900
18780
所得替代率及給付標準
所得替代率為1.55%
A
:
3,000
+平均投保薪資x年資x0.755%
B
:
平均投保薪資x年資x1.55%
所得替代率1.3%
A
:
3,500
+17,280x年資x0.65%
B
:
17,280 x
年資 x 1.3%
平均投保薪資
投保年資中,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之平均
17,280(固定)
保險費負擔比率
1.受雇勞工:雇主:70%;勞工20%;政府10%
2.
職業勞工:勞工:60%;政府40%
被保險人:60%
政府:40%
給付項目
1.普通事故:生育、傷病、身心障礙、老年、及死亡給付
2.職業災害:傷病、身心障礙、死亡及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身心障礙、老年及遺囑年金
老年給付選擇權
1.97年12月31前有勞工保險年資者,均有權選擇一次金或年金之機會
2.
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被保險人或其遺囑得於請領身心障礙給付、老年給付或遺囑給付時,選擇請領現制一次金給付或年金給付
3.
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於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者,遺囑得選擇身心障礙或老年一次金扣險已領年金總額之差
固定領年金
老年給付
給付資格
60歲開始請領(實施後滿10年增加1)
每延後一年請領,增給4%,最多增加520%
每提前一年請領,減給4%,最多減少520%
65歲開始請領

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自由】政府基金被坑殺 寶來投信前協理等被起訴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特偵組偵辦寶來投信前協理瞿乃正與日盛投信前投資長陳平涉嫌利用代操勞退勞保基金之便,炒作特定股票,造成政府基金損失38億餘元,兩人不法獲利7100多萬元,今依刑法背信罪及違反證交法等罪嫌將陳、瞿兩人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併科罰金,另由相關政府單位求償。
  
 特偵組查出,光是陳平造成政府基金損失32億損失,個人獲利5000多萬元,瞿乃正則造成政府基金損失5億5000多萬元,個人獲利約1437萬元,檢方第一時間分別查扣兩人名下股票和現金及不動產。
  
 特偵組指出,這兩名基金經理人以「先行交易」、「相對委託交易」及無合理分析基礎即大量買股等手法,造成政府基金及全民慘賠。
  
 特偵組說,陳、瞿兩人在政府基金進場前,以事先買進特定股票,在政府基金退場前,又搶先一步賣出持股,基金經理人先行佈局,提早下車,最晚下車的卻是政府基金,造成政府基金幫忙抬轎,但基金經理人早已下車,害政府基金被套牢,基金經理人低買高賣,政府基金卻是高買低價殺出慘賠,導致政府基金及全民受害。
  
 特偵組查出,陳、瞿兩人還以「相對委託交易」方式,由基金經理人私下用人頭賣出股票,再讓政府基金進場接收股票,形同倒貨給政府基金,此外,還在沒有合理依據下,買進一堆股票,造成政府基金慘賠。
  
 特偵組代理發言人張進豐表示,此案是去年接獲民眾檢舉,今年4月兵分八路搜索,約談瞿乃正等8人到案,瞿訊後被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等罪,諭令1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陳平則以400萬元交保,由於手法特殊,犯罪金額龐大,經檢察總長核定為特殊重大案件。
  
 此外,包括勞保、勞退、退撫及國保基金等政府4大基金曾慘賠898億元。其中ING安泰投信前基金經理人謝青良涉利用代操勞退基金之便,炒作「盈正豫順」股票,導致虧損1億多元,此案仍由台北地檢署另行偵辦中。
  
 至於盈正案爆發後,38家投信全面清查1500名經理人,發現有4名基金經理人持股異常,包括自己或配偶持股部位與其操作基金或代操部位股票相同,更有5名經理人在自清階段離職啟人疑竇,4大基金委外代操更顯疑雲重重。
【2013/10/16 15:24】

【中時】頂樓歸誰用?依契約大不同

樓頂平台「使用權」如何歸屬?

  • 【撰文/師慧君;諮詢專家/承理法律事務所律師 李岳洋;攝影/陳韋帆】

樓頂平台是公寓大廈最易產生爭議的區域之一,除了常有住戶占用,買賣房屋時也易引起糾紛,究竟頂樓使用權該如何界定?住戶們又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今年初方婷搬進一棟七樓中古華廈,某天心血來潮爬上頂樓,發現樓上擺放了不少漂亮的盆栽,原本就喜歡蒔花弄草的她,正愁家中沒有多餘空間可以利用,再加上她住在六樓,和頂樓之間只相隔一層,上樓很方便,於是便購買了幾株樹苗,放在頂樓角落的位置,打算享受種花的樂趣。

















沒想到,兩天之後,七樓住戶竟然要求方婷將盆栽移走,並聲稱頂樓的使用權一向屬於最上層住戶,其他鄰居也從來沒有異議。方婷雖然不服,但為了不傷和氣,只好把盆栽搬回家。

半年後,方婷聽到頂樓傳來施工的聲音,上樓一看,發現七樓住戶請人來搭建採光罩,不但面積涵蓋了整個頂樓,還把柱子架設在女兒牆上。

方婷向社區管委會詢問此事,沒想到管委會表示七樓住戶獨自享有頂樓使用權,是居民們長久以來的「共識」,只要不是加蓋房屋,管委會就無權干涉其使用方式。但方婷認為,七樓住戶占用頂樓於法沒有依據,再加上搭蓋的採光罩又尺寸過大,應該算是違建,還損害到其他住戶的權益。

面對如此惡霸的鄰居,方婷越想越氣,於是向當地拆除大隊舉報。隔沒多久,頂樓的採光罩果然被拆了,但七樓住戶也得知舉報人就是方婷,從此兩戶人家大生嫌隙,見了面也不打招呼。

難道頂樓使用爭議只能永遠無解嗎?使用權到底該如何界定?住戶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第二種情況,則是頂樓住戶長年占用樓頂平台,樓下住戶從未表達反對意見,因而被法官推定為「默示同意」,樓頂平台的使用權就會被判定屬於頂樓住戶。但足以推定為「默示同意」的時間長短,僅能靠法官自由心證判定,因此較具爭議。

就法理上來說,若頂樓住戶享有專用權,的確可以要求樓下住戶不能使用樓頂平台,但以敦親睦鄰的角度來看,即使擁有專用權,最好還是和鄰居妥善溝通,甚至主動分擔較多的管理清潔費,以免引起鄰居不滿。

有專用權,就可以任意使用樓頂平台?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樓頂平台的使用方式,須按照原本的性質與構造。由於樓頂平台具有逃生避難功能,即使屋主擁有使用權,也不能任意加蓋建物、改變結構,或裝置會阻礙逃生的設施。尤其加蓋物會增加建築載重,恐危害結構安全,最易被舉報。

在頂樓種花、種菜、裝設曬衣架,都屬合理使用範圍,但不可妨害其他住戶的安全及衛生;如欲搭建透明棚架、鴿舍等,除了須遵守建築法的尺寸規定,最好取得其他住戶書面同意。此外,擁有專用權的住戶,不可占用逃生通道或將逃生門上鎖。

  • 中時電子報 2013-10-16
  • 第201310期

【聯合報】175公分女保全 被嫌太高解僱


就業服務法保障就業機會平等,規範雇主不得歧視員工及求職者;若雇主嫌員工及求職者太高或太胖、身上有刺青、長得不正點而有差別待遇、解僱或不錄用,都屬容貌歧視,會挨罰。

法界人士指出,就業服務法禁止雇主歧視員工或求職者的項目有十六項,包括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曾是工會會員身分等;違者可處卅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其中容貌指的是長相、身高、體重等外在條件。

新北市勞工局過去曾接獲一名女保全員申訴,她指公司以她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高到不符公司要求的標準而解僱。勞工局認為業者有容貌歧視而調查,但後來因勞資和解而撤案。

一名體重一百多公斤的男子申訴,說他應徵一家電腦程式工程師,公司卻嫌他太胖而未錄用他。勞工局調查後認為沒有具體事證證明業者有容貌歧視而結案。

曾有航空公司招募空服員,規定女性身高須一百六十公分、男性一百七十公分以上;台北市勞工局認定有容貌歧視,罰卅萬元;後來許多航空公司招考新人時避免挨罰,改採以赤腳站立伸手能碰到機艙行李箱高度為身高標準。

【2013/10/13 聯合報】http://udn.com/

【蘋果日報】桃機清潔工偷吃不起訴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國際機場外包清潔公司王姓清潔工(53歲)今年4月28日晚間因連續工作而肚子餓,在第一航廈櫃檯偷竊「農牧產品棄置箱」(供旅客攜帶未經檢疫的農牧產品拋棄之用,並由防檢局統一銷毀)內的芒果、肉鬆蛋捲、蘋果等物食用,吃不完地就丟到一般垃圾桶,案經航警局據報查獲依竊盜罪送辦。

桃園地檢署考量王姓清潔工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係一時飢餓才偷吃,其情亦堪憫恕,依職權不予起訴處分。

工會點評:中高齡、彈性勞動、長工時、低薪水,是外在條件逼勞工偷吃,還是勞工自己愛吃?

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卡債族如何領取勞保老年年金

    近日有會員詢問,因積欠卡債無法償還,已經使生活陷入困頓,擔心未來月領勞保年金的時候會被銀行強制扣抵。
    其實勞保局有相關規定,可以讓卡債族順利領取老年給付,茲將相關法令及申領流程披露如下:
    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第1項明文規定:「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各種保險給付之權利,不得讓與 、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所以在各項給付在未匯入領取人戶頭之前都受該條文的保護,因此在申請給付時千萬不要勾選匯入戶頭 (一旦給付匯入戶頭即視為領取人私有財產而遭債權銀行扣抵);可以選擇親自到勞保局領取或寄領支票。
    申請按月寄送勞保老年年金支票,勞保局會要求領取人出具帳戶遭凍結證明,但是要卡債族向債權銀行索取證明,無異是自討苦吃。建議可上「聯合徵信中心」網站下載「個人信用報告書」表格下來填寫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一份「個人信用報告書」,等報告書下來後連同勞保各項申請書寄送勞保局。
    勞保局按月寄送的支票須受票人攜身分證親自到土地銀行或各分行兌現。

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103年漲基本工資…最低時薪115元 每月工資19273元

漲基本工資…最低時薪115元 每月工資19273元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24)日核定明年度基本工資調整方案,明年元旦起,每小時基本工資調升至115元;明年7月起,每月基本工資調至19,273元。
此外,明年起基本工資審議會不再年年開,只有在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累計達3%時才召開。近十年國內CPI漲幅平穩,僅2005年2.30%、2008年上漲3.52%,其餘時間多在2%以下。依新制規定推算,未來工資審議委員會將是平均三年召開一次,打破近五年來固定每年第3季召開慣例。
行政院表示,明年元旦起基本時薪調整至115元,月薪從7月1日起調整至19,273元,預估有208萬名勞工受惠,包括31萬名領取時薪的打工族,及176萬名月薪族。
江揆表示,照顧勞工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責任,未來將要求勞委會衡酌勞動情勢與經濟發展情況,持續審慎檢討基本工資,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
基本工資審議會委員、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指出,基本工資審議會議不再年年開,表面上資方占便宜,實際上卻可讓基本工資與CPI漲幅掛勾,「CPI漲幅僅1%,代表物價穩定,基本工資未必要漲;但來到3%時,就具備調漲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了。」
他表示,過去五年每年召開工資審議委員會,外界就預期工資一定要漲,讓勞、資雙方壓力都很大。

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爆肝族! 保全、清潔工 過勞死風險高



保全人員工作時間長,經常需要日夜輪班,生活作息不正常,是過勞的高風險族群。
圖/本報資料照片
你累了嗎?勞委會統計近三年半來的勞保職災死亡給付,結果逾千名職災死亡勞工中,有百分之十一死於過勞;進一步分析各行業的過勞死亡率,保全、派遣和清潔工為主的「支援服務業」最「爆肝」,平均每年每百萬人中就有十五人被「操死」。根據統計,支援服務業三年半來,共有卅三人職災死亡,其中十八人因過勞而死,每兩件職災死亡案中,就有逾一人是死於過勞;檢視今年前半年的數字,全國十三名過勞死的勞工中,支援服務業就占五人,比率最高。保全、派遣和清潔工,是過勞死風險最高行業。
勞委會勞動檢查處長吳世雄說,保全人員工時長,且須夜間輪班,較易因工作疲勞引發過勞死(腦心血管疾病)。
勞委會統計,二○一○年至今年六月,各行業過勞死總人數中,以製造業卅三人最多,運輸及倉儲業也有廿人,其餘在支援服務業、批發零售業及營造業,分別有十八、十二和十一人。
不過吳世雄說,由於各行業勞工人數不同,只看過勞死總人數無法精確掌握過勞死風險,改以各行業的死亡率來比較,支援服務業、運輸倉儲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用水供應及汙染整治業才是前四大風險行業,不動產業和營造業則並列第五。
對照去年勞檢資料,過勞死較高風險的行業,被抓到違反工時規定的比率也偏高。像運輸倉儲業中,國道客運和貨運司機經常投訴「日也操、暝也操」,高達五分之一的業者被抓到有超時違規,甚至有司機一天工作十四小時以上。
勞委會表示,員工需要長時間工作、輪班、夜間工作及工作負荷重的事業單位,一定要遵守相關工時、加班及休息規定,否則只要被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發現違規,將可開罰二萬到卅萬元罰鍰。不過勞團批評,罰則太輕,業者根本罰不怕。
【2013/09/14 聯合報】http://udn.com/

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行政院版勞保改革草案 勞工退休每月少500-1,043元


  • 2013-04-26 01:39
  •  
  • 工商時報
  •  
  •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勞保年金改革方案,未來年金給付時,將依據最高12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元以下按1.55%計算,超出部分以1.3%計算;依新方案,預估現行980萬勞工退休後,平均每月約少領500元,最多減領1,043元。
 此外,外界關注的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也確定入法,並分年撥補彌補缺口。

 在費率方面,104年調高到9%後,每年再上調0.5%,至110年達到12%時,會設立評估機制考慮是否再調升,而即使上調,最高不可超過18.5%。勞委會希望此次年金改革,可確保未來30年財務沒問題。
 全國勞工團體對此表達不滿,預計五一勞動節當天將發動街頭抗爭,朝野立委也研擬提高現行43,900的投保薪資上限,讓賺錢較多的勞工能透過繳費提高退休保障。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人民依法行使權利表達意見,政府絕對尊重,也請勞委會蒐集各方意見進行研議。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在記者會中表示,此次改革只針對勞保部分,勞委會已就勞退部分與金管會及財政部研議,包括評估篩選民間好的機構,像是銀行、投信或證券公司等來提高投資報酬率,以鼓勵勞工和執業勞工自提月薪6%到個人帳戶,增加所得替代率。
 根據行政院會昨天通過的「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部分,現行年金給付是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5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昨日最後拍板的版本,調整為「每年增加12個月,至加保期間最高144個月(12年)平均計算」。
 在年資給付率方面,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元以下者,仍按現行規定以1.55%計,不受影響;3萬元以上者,超過部分按1.3%計,根據勞委會估算,年金給付金額每月至多減少約5.11%(1,043元),平均減少2%~3%,約500元。
 保險費率部份則依現行調整機制於民國104年達到9%,其後每年調整0.5個百分點,於110年達到上限12%時,會設立評估機制,精算結果若確定未來20年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應保險給付就不調,若不足則每年繼續調高0.5個百分點,但以不超過18.5%為上限(不含就業保險費率1%)。
 此外,外界關注的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條文也確定入法,並擬定分年撥補計畫,第1年至少撥補200億元;修正條文明訂在施行後6個月內,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撥補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至於基金運用績效部分,則由現行目標3%提高至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