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蘋果] 管委會自雇人員7月起適用勞基法

住在大樓的住戶要注意了!勞動部日前公告,7月1日起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管委會並報備者將適用《勞基法》,受僱於大樓管委會的勞工都可享有基本工資、加班費、法定工時、資遣費、特休假、勞退新制等保障,未依條例成立報備者明年元旦適用,約6千人受惠,但這也代表大樓內所有住戶都需承擔僱主責任。

對此,勞動部特地在官網放上「大廈管理委員會適用勞基法疑義常見問答專區」(http://goo.gl/y00qEP)解釋各項疑惑,包括適用《勞基法》後,未來這些勞工的僱主是「管委會」而非「管委會主委」,若發生欠薪、違法遭罰鍰等爭議,會由所有住戶負擔最後清償責任,主委只是行政文書的收件人而已。

問答區中也提及,若管委會有委託物業公司、保全公司,其派駐人員是受僱於該公司而非管委會,因此是由物業公司等負擔僱主責任。(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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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推出管委會投保專案
為了鼓勵五人以下非強制投保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協助自聘人員投保
(含清潔人員、社區秘書、保全員等)
只要管委會自聘人員在本會投保,並由管委會繳納勞健保費
本會即贈送所有管委及該自聘人員「工會福利網識別貼紙」每人一份
可享消費折扣優惠喔!
工會福利網:http://www.spa.org.tw/unions/

【為什麼管委會應該要協助自聘人員投保?】
管委會不一定要為所僱員工辦勞工保險,但當員工遭遇職業災害而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管委會依勞基法應負擔之補償費用,包括醫療費用、不能工作之工資補償(超過兩年得另支付40個月工資,以免除補償責任)、殘廢補償或死亡補償(40個月工資)極為可觀,以上職災補償可由管委會支付費用之勞保給付抵充,若管委會未為員工辦勞保,此職災補償將使管委會的財務陷入困境。

2014年6月19日 星期四

[蘋果] 基本工資7月起調整為19273 勞保年金給付調高 每月多領675元

【唐鎮宇╱台北報導】基本工資月薪下月起將由現行19047元,調高為19273元,勞保局昨宣布投保薪資分級表將隨之調整,勞工原投保薪資若低於19273元,下月起將由勞保局直接調高。

因應基本工資調漲

勞保局昨宣布下月將配合基本工資調整,調高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並逕調部分勞工的勞保投保薪資;至於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等,不在這次逕調範圍內。
勞保局昨也宣布,因2009年勞保年金實施至今,消費者物價指數累積成長率已達5.2%,達年金給付調整門檻,因此2009年當年申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失能年金、遺屬年金者,都可比照此幅度調漲,本月底就會收到調漲後金額,估六萬八千九百多人受惠,平均每人每月可多領675元。 

「可緩解勞保財務」

上班族江小姐說,希望這次調整可以緩解勞保財務問題,「既然保費一直漲,給付就不應該縮水了吧!」
另外,立院上月底修法把勞保生育給付提高到兩個月,當時也開放領農保生育給付者可同時領勞保生育給付,但最近勞保局發現,《農保條例》母法已規定兩者只能擇一領取,出現兩法律互相矛盾,勞保局近期已發文詢問農保主管機關內政部該如何處理。農保去年有四千二百多件生育給付,每件給付可領兩個月、約二萬零四百元。 

勞保費用調漲資訊

◎實施日:7月1日起
◎調整內容:配合基本工資調漲,原以「19047元」和「19200元」投保者,下月起自動調高以「19273元」投保
資料來源:勞保局、《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