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
★清潔人員(含工商大樓、工廠、政府機關、家庭清潔等)
★社區服務人員(社區總幹事、秘書、保全、園藝、機電設備維護等)
★不論正職、兼職或臨時人員,都可以加入本會投保勞健保
會員福利:
★代辦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等
★普通傷病、生育、職災、退休金等各項給付
★免費法律諮詢
★陪同協助勞資糾紛、官司訴訟等
★參加工會提供之職訓、講習、工作媒合等活動
費用:
★103年12月31日前入會者,免收入會費1000 元
★辦理勞健保會員每月會費100 元整(1 個月100 元,按季繳納300 元)
★ 未委由本會辦理勞健保之會員,每月會費只須繳50 元整。
入會方式:
★填寫入會申請書來會辦理
★所需資料:身分證、本人 2吋脫帽照片 1張
★如有眷屬加入健保,應另附戶口名簿影本 1 份。
下載入會申請書
加保/諮詢專線:03-4555550
會址:中壢市中華路二段185號4樓(近YKK)
忘記申請勞保遺屬年金不要慌!勞保局表示,勞保遺屬年金可以發揮保障遺屬經濟生活的功能,縱使沒有在符合請領條件時馬上提出申請,也不用擔心,因為遺屬年金可以追溯5年發給。
勞保局指出,考量符合請領遺屬年金資格之遺屬多為經濟弱勢、年邁或年幼者,常因不知相關資訊等種種因素而未能及時提出申請,為照顧遺屬生活,只要不超過5年都可以追溯補發。換句話說,遺屬雖沒有在符合請領條件當月提出申請,但勞保局仍會追溯補發,不會少領,最長可以追溯5年的給付。
舉例來說,甲君於2014年3月勞保加保期間往生,當月遺屬即已符合資格但未請領,遲至103年6月才提出申請,經勞保局審核符合規定後,可自2014年3月起開始發給遺屬年金,即3、4、5、6月的年金會於7月底一併入帳。之後各月份的遺屬年金會按月於次月底入帳。
又例如,乙君在勞保加保期間,不幸於2009年3月往生,當時遺屬即已符合遺屬年金請領條件卻未申請,直到2014年6月才提出申請,勞保局審核符合規定,會追溯補發5年份的年金。也就是說,從2009年6月開始到2014年6月份的年金,會在2014年7月底入帳,之後各月份的遺屬年金則按月於次月底入帳。至於2009年3月到5月份的年金,因為超過5年,勞保局就不會再追溯補發。